等保合規是根據《網絡安全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國家實行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誕生的一個名詞,講的是網絡運營者應當按照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絡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絡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標志了等級保護制度的法律地位。國家規定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涉及范圍分為兩個層面:一是覆蓋各地區、各單位、各部門、各企業、各機構,即是覆蓋全社會。二是覆蓋所有保護對象,包括網絡、信息系統、信息,以及云平臺、物聯網、工控系統、大數據、移動互聯等各類新技術應用。在新出的等保2.0標準中主要包括了網絡安全等級保護2.0新標準依據主要包含:1、GB/T 22239--2019《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2、GB/T 25070--2019《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安全設計技術要求》;3、GB/T 28448--2019《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測評要求》。相對在1.0的基礎上,2.0更注重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安全可信、動態感知和全面審計,實現了對傳統信息系統、基礎信息網絡、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網和工業控制信息系統等級保護對象的全覆蓋。

通過遠程或者現場訪談的方式,為用戶進行等保合規差距分析,量身定制整改解決方案

通過遠程或現場指導的方式,幫助用戶完成安全服務產品選型、部署、安全技術及安全管理制度整改

優選具有等保測評資質的權威測評機構,提供專業的測評服務
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包括定級、備案、安全建設和整改、信息安全等級測評、信息安全檢查五個階段。信息系統安全等級測評是驗證信息系統是否滿足相應安全保護等級的評估過程。信息安全等級保護要求不同安全等級的信息系統應具有不同的安全保護能力,一方面通過在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上選用與安全等級相適應的安全控制來實現;另一方面分布在信息系統中的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上不同的安全控制,通過連接、交互、依賴、協調、協同等相互關聯關系,共同作用于信息系統的安全功能,使信息系統的整體安全功能與信息系統的結構以及安全控制間、層面間和區域間的相互關聯關系密切相關。因此,信息系統安全等級測評在安全控制測評的基礎上,還要包括系統整體測評。

協助定級、推薦測評機構,完成業務系統定級
提供技術方案建議書、協助整改,依據等級保護標準進行安全建設整改,提供整改需要的安全產品與服務
協助完成測評工作,配合測評機構測評,接收報告(項目完結),測評并最終提供測評報告
通過技術和管理兩個維度綜合設計企業容災建設體系,最大程度地保障業務連續性。

專人跟進等保項目實施進程,免除企業頻繁多點溝通
擁有資深等保安全服務專家,已經為眾多企業提供過等保需求
與云廠商深度合作,以SaaS模式為企業提供靈活可靠的等保安全解決方案